关于做好2018年南海区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备案工作的的通知
南海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附件1)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2017年9月1日以前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我区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不为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备案。
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8年度拟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
一、备案提交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超过一页的必须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和加盖单位公章;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表格内容后再行打印),于11月10前交至佛山市南海区中华医学会处。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一旦上报省医考办,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请将电子版备案表发送至佛山市南海区中华医学会电子邮箱yxh86328300@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
佛山市南海区中华医学会
2017年10月11日
(联系人:彭嘉铭,联系电话:86328300,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二路82号卫计大楼三楼南海区中华医学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