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南海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区医师管理,提高医师素质,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7〕66号)、《佛山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省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5-201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照规定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各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所负责的考核周期为2015-2016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各项工作。
参加本轮考核的人员为: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两年以上的、在2015年1月-2016年12月期间未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包括在职、返聘医师)。新录用的医学毕业生其执业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参加下一周期的考核(《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以后)。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考核机构要登录“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dqkh.cmda.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录入和管理。有关系统操作演示视频和培训可点击网页上的“操作说明”(或打开网址http://kh.cmda.org.cn/czys/index.html)观看,或拨打电话400-885-0626进行咨询。
(二)考核机构要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束后,考核机构需在系统中打印出《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到南海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盖章后交被考核机构保存。
(四)若有医师岗位变更时,各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按照要求在信息系统上办理“调入”、“调任”或者“调离”申请,并报告注册机构办理审核操作。
三、考核工作安排
我区共设南海区人民医院等共20多家考核机构,各考核机构应负责本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考核工作,并按照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在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需要补考的医师在12月31日前补考完毕)。
附件:1、关于南海区各民营医疗机构参加2017年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2、考核机构相关文件
3、卫生机构相关文件
4、复习题
佛山市南海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