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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年南海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 | 发布时间: 2026-10-09 | 14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关于做好南海区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南海区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接省医考办《关于做好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6〕44号)的安排,现将南海区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被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录取试用并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我区报名参加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严禁为未实际在本单位试用工作的人员、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人员备案,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27年度拟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流程如下:

(一)单位统一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办公室(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长堤路二号2号楼404):

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

2、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一份。

3、加盖公章的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毕业证》(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复印件一份。

备案汇总表填写要求:

1、备案汇总表每页必须注明页码,并在“医疗机构名称(盖章)”位置处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上的一致),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内容后再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2、“试用时间”统一填写:起始时间2026.7.1,拟终止时间2027.8.30;

(二)考生个人请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提交前,扫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备案信息填报。请确保相关信息与工作单位填写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致。


 

   

 

(线上备案信息填报二维码)

四、注意事项

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的提交与线上备案信息填报两项均须完成,才视为完成考试报名备案工作;

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纸质版可由单位派一人提交,不得通过快递、邮寄、同城跑腿等方式提交。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点击下载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

2026年10月9日

(联系人:刘小姐、彭先生 联系电话:86328300,办公室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长堤路二号2号楼404)